教师听课学习考评及研讨暂行办法
日期:2018/3/12 18:30:14  发布人:江西省通用技术工程学校  浏览量:0

为提高教师教学业务能力,客观评价被听课教师的教学效果,提高学校教学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师听课工作量

在岗在编(含人事代理)教师,每学期需完成一定的听课工作量。根据学校核定的各岗位教师周额定课时量标准,教师一学期需完成的听课工作量为:专职教师8节,兼职干事6节,专职干事4节,班主任6节,科级领导4节,校级领导2节。

二、听课组织

1.教师听课由教务科教研督导室统一安排,并通过QQ群、电话等形式提前告知每位听课教师需听课的日期、星期及节次等信息。

2. 每次被听课教师由教务科教研督导室统一安排,并在提前一天告知听课负责人已选定的被听课教师。

3.每次听课一般安排5-6人组成本次听课小组,设负责人1名,具体负责对本次参与课听人员的考勤,组织听课、考评、研讨并做好记录。

三、听课工作流程

1.听课小组负责人接收材料。

教务科教研督导室提前将听课材料交听课小组负责人,听课材料包括教师听课情况登记表、教学(含课堂教学与技能教学)听课测评评分表、听课研讨会议记录本、听课教师意见反馈通知单等。

2.听课教师提前到综合楼集合。

在正式上课前15分钟,参与听课教师到综合楼门口集合。

3.学校领导、教学业务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学生对教师上课的意见反馈等情况,可临时指定被听课教师,组织实施听课考评,研讨后对被听课教师提出意见及建议等。

4.听课教师提前5分钟进入听课场所(教室、机房、实训场地等)。

5.听课教师听课学习及考评。

参与听课的教师要做好听课记录,填写好《教师听课情况登记表》、课堂教学填写《教学听课测评评分表》或技能教学(含上机、体育课)填写《技能教学听课测评评分表》。

6.到综合楼三楼接待室进行听课研讨

1)听课研讨由负责人主持,负责人安排1人做好研讨记录,安排1人负责填写《听课教师意见反馈通知单》。

(2)参与听课的每位教师就授课教师的课堂组织、教学方法与手段、互动及教学效果、并结合评分表的评价指标等方面进行交流研讨。

(3)负责人综合大家的意见与建议,集体商议授课教师教学的优点、不足及建议等,参会研讨教师一致认同后,逐条填写在《听课教师意见反馈通知单》。

(4)负责人收齐所有材料,包括每位教师填写的听课登记表、评分表,会议记录本、反馈通知单等。

7.听课小组负责人将所有材料交教务科教研督导室涂凰。

四、听课工作量的计算

1.教师参与了听课,并填写了听课登记表、评分表,计1节听课工作量。

2.教师听课后参与了听课教学研讨,以会议记录本登记的参会人员为准,计1节听课工作量。

3.教师参与听课或研讨,如因公确实有事需提前离开,则本次课不计听课工作量。

4.教研督导室将听课情况(听课工作量及评分等)及时公布在教师督导文件夹“\\192.168.100.252\教师课程教学测评表”,每月汇总教师听课工作量,给予适当的听课津贴。

五、其它事项

1.已安排需要参与听课的教师,因无法参与本次听课的,需要找好替代教师,并告知教务科教研督导室(但玲玲)和本次听课小组负责人。

2.听课教师迟到、脱岗及缺勤或没有完成听课工作量按教师工作质量考评条例中教研活动及会议相关规定执行。

3.教务科按学期周次适当安排各专业公开教学活动,由专业科组织本业务部门教师观摩学习优秀教师的课堂教学,课后加强研讨,提高学习效果。

4.教学业务部门要加强对新教师、学生有意见反映的教师的课堂教学的听课,采用一对一接对子互相听课,集中听课等多种形式,帮助新教师及学生意见反映大的教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5. 参与公开教学及研讨,计算听课工作量,不进行听课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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