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课程教学测评
日期:2018/3/10 18:25:54  发布人:江西省通用技术工程学校  浏览量:0

(一)概述

1.教师课程教学(含上机、实验实训等)测评实行过程管理,结果考核的原则,坚持以教学效果为导向,以评价为引领,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课程教学工作考核以教学业务部门为大类,业务部门以班级课程为单元,对任课教师课程教学效果进行量化考核。

3.课程教学工作考核总分100分,由课程教学环节文件(18分)、教学检查(52分)、教学效果考核或评价(30分)三部分构成。

(二)课程教学环节文件18

l.教学文件盒相关材料收集(3分)

任课的各类教师须按要求填写教学文件盒相关材料(目录中教学进度计划表、实训计划书及实训整体安排表开学时上交,其他目录材料如工作量统计表、各级各类培训总结及教学业务档案等材料学期过程中或学期结束时逐步上交),并按要求上交得3分(其中教学进度计划表占1分),超过两周不交扣3分,超过一周不交扣 1.5分。

2.教案及课件(8分)

教师必须进行备课,携教案上课,并按统一的模板书写教案(实训课程教案为包括实训的组织安排及考核等内容的任务书)。学期结束时进行教案质量评比,根据评比结果得35分,PPT课件等教学材料统一在学期结束时上交,根据评比结果得13分。

3.批改学生作业(2分)

教师布置并批改作业(含学生实训报告的批阅等),根据批改作业的数量和质量得0.22分。

4.考试工作(5分)

= 1 \* GB3 不按时出卷并送审:每份试卷扣0.5分,因未按时出卷而影响考试的扣3分。

= 2 \* GB3 不按时按质出成绩:每班每门课程扣0.5分。

5.扣分以扣完相应指标分值为限。

(三)教学检查52

1.教师无故缺课,或中途脱岗的每节次扣2分。

2.教师未经批准调课每次扣0.5分;上课者不计工作量。

3.教师上课迟到或提早下课(5分钟以内,超过按缺课论):0.5分;上课接听手机或打手机每次扣 0.5分(授课班级出现学生突发较大疾病等事故或提前书面申请,校领导审批同意除外,以及教师发现班级脱岗人数较多,制止学生上课睡觉、要求学生手机放手机袋等学生不听劝告,教师报告学生科领导或教育教学联合检查值班领导除外)。

4.教师必须进行备课,携教案(课件)上课,无教案(课件)上课每次扣0.5分。(实训教学、现场教学和在无多媒体的教室上课为纸质教案。其余情况由任课教师提前告知教务科教研督导室教案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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