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突出贡献奖
日期:2018/7/23 15:56:04  发布人:江西省通用技术工程学校  浏览量:0

教学工作突出贡献奖

学校每年从专职教师中(不含担任了行政工作的专职干事、中层及校级领导),评出教学工作突出贡献奖,按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兑现工资。

(一)基本条件

1.职业道德评估和教师年度工作考核均为优秀。

2.每学期教师任教的所有班级课程教学工作测评均在本业务部门前30%。

3.每学期的教师工作质量考核均在本业务部门前30%,学年度总分在本业务部门前10%。

(二)具体条件

按专职教师总人数的5%,在全校专职教师中按教师工作质量考核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名单,报学校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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