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突出贡献奖
日期:2018/7/23 15:56:04 发布人:江西省通用技术工程学校 浏览量:0
教学工作突出贡献奖
学校每年从专职教师中(不含担任了行政工作的专职干事、中层及校级领导),评出教学工作突出贡献奖,按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兑现工资。
(一)基本条件
1.职业道德评估和教师年度工作考核均为优秀。
2.每学期教师任教的所有班级课程教学工作测评均在本业务部门前30%。
3.每学期的教师工作质量考核均在本业务部门前30%,学年度总分在本业务部门前10%。
(二)具体条件
按专职教师总人数的5%,在全校专职教师中按教师工作质量考核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名单,报学校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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